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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林晚是一座名山,坐落在北国与南国的交界处,因为山脚下长满了枫树,每到秋季,便会被一整片红海笼罩,因此得名。 枫林晚之所以闻名天下,不止是因为那布满半山的枫树,更因为枫林晚住了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。 枫林晚地势极为巧妙,即不属于北国,也不属于南国,两国都想将其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,却都因忌惮对方,迟迟不肯出手。 两国之中,若有一方率先出手攻打枫林晚,不管成败与否,另一方便都能坐收渔翁之利。 枫林晚之所以能长存多年,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原因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枫林晚自身实力不容小觑。 枫林晚里虽然都是土匪,却也不是毫无原则的匪徒,他们向来只劫那些为富不仁,横行乡里的贪官污吏,有时还会把打劫来的银钱分发给一些穷人。 是以,枫林晚虽然被一群土匪霸占,大多数百姓也都习以为常,毕竟大家也都知道,枫林晚的土匪从不滥杀无辜。 这天,一队人马穿过山脚下的一大片枫林,慢慢悠悠的朝着山上走去。 “三当家,四当家,老大和二当家的回来了!” 不远处的人群才刚刚露出一个模糊的身影,就有人飞奔着跑到山上去报信。 原本寂静的山路上不一会儿便聚满了人,最前面的是一男一女。 男的穿着一身素净的白衣,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,一双含情的桃花眼带着笑意,端的是一副文人墨客的派头。 身旁的女子则是一身鲜艳的裙装,比红裙更为艳丽的便是她的长相,一眼就能在人群中抓住所有人的目光,头发用一支红玉雕刻成的珠钗束起,鬓边散落着几缕发丝,平添几丝风情。 女子站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姗姗来迟的一群人,瞧见来人后,女子略显抱怨的开口,“瞧瞧我的大当家,您可算回来了,这不过才走了半个月,山上的人可是都想你想的茶饭不思了。” “双归,成荫,辛苦你们了。” 宋臻,也就是大当家从马上下来,伸出一只手拍了拍那白衣男子的肩膀。 “我们有什么辛苦的,倒是你,事情可还顺利?”柳成荫收起折扇。 “很顺利,这次还多亏你出谋划策,才。。。” “我说老大,”燕双归抬手扇了扇风,忍不住开口打断准备促膝长谈的二人“有什么话不能回去再说吗?这大太阳都快把我烤焦了。” “行,先回去。”宋臻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烈日,说罢,又吩咐其他人把带回来的东西处理好。 燕双归跟柳成荫一左一右的跟在宋臻身旁。 走着走着,燕双归看着宋臻一直藏在斗篷下的右手,好像自从他从马上下来,就还没见他把这只手拿出来过。 “老大,你受伤了?” 几人闻言,顿时停下脚步,目光齐刷刷的看向宋臻被斗篷遮住的右手。 “没事没事,先回去再说。”宋臻用另一只手把斗篷又往左手边拉了拉,顿时半边身子都被挡在斗篷下。 “老大,你不会手没了吧?”柳成荫看着宋臻略显心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