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情人物语]我所爱上的人
「既然这样,那你为什麽…」 「因为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,虽然不宁静,但每天都过得很快乐,这也是因为你,再说了,如果我真的讨厌你的话,第一次赢的时候就可以要你别再来烦我了,所以,我很讨厌你,却也很喜欢你。」 这应该不是我在做梦,她真的向我告白,我摀着嘴想掩饰自己的喜悦。 「真是,这还是我第一次输的这麽开心呢。」我伸出手,「虽然我输了,但我还是要说,叶宁樱,我喜欢你,请你跟我交往。」 「嗯。」她笑着回握我的手。 2月14日,星期五,天气晴 「你其实也很喜欢宁静嘛。」她笑着对我说,会这麽说是因为我常常在那片长满花的空地小睡片刻。 那天圣诞节过後到现在也已经过了六年一个月又二十天,她现在是一名普通的粉领族,我则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家,时常为了内容跑来这里找灵感,然後不知不觉睡着,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,偶尔她会坐在我身旁等我睡醒。 「说吧,有什麽事要在这里谈,而且还是这种晚上时间。」 「别说的这麽冷淡嘛,你自从开始上班後可是很少来这里的,而且你公司到这里也有段距离,我才挑晚上的,虽然我们常常只有晚上才在这里见面。」 「是是,那你究竟有什麽事?」 「也没什麽,只是想跟你决一胜负而已。」 「决一胜负?好久没听到了,那麽今天b什麽?」 「b谁先脸红。」 「蛤?这什麽…」她话还未说完,我就吻上她的唇。 「你脸红了,所以我赢了。」 「刚才不算啦,哪有人这样偷袭的。」 「愿赌服输。」 「知道了,那惩罚是什麽?」 「惩罚是你要听我三个命令。」 「等等,哪有人这样的,用惩罚来增加惩罚数量。」 「没说过不行,是你从没想到。」 「狡猾的家伙。」 「那麽,第一个命令,我要叶宁樱你做我李枫桐的妻子。」 「咦?」她愣了半晌,真是,这种事有必要这麽惊讶吗?「你这是在向我求婚?」 「不然呢,我们都交往快七年了,说这话应该不迟吧,今天是情人节,用来求婚再适合不过了,要是错过今天就要等到七月七日了,那我可等不了呢。」 「所以我不能反悔罗。」 「怎能反悔啊,这可是命令耶,而且为什麽要反悔?」 「开玩笑的,第二个命令呢?」 「第二个命令是,直到结婚那天,你都要把这个戴在你的右手中指上。」我从口袋中拿出一枚戒指,将它套到她右手中指上。 「好漂亮的戒指,不过为什麽要戴在右手中指上?」 「因为那表示你已经名花有主了,这样就不会有人把你抢走,等到结婚那天我再把它戴在你左手无名指上。」 「呵呵,你的占有慾还真是表露无疑呢。」 「你别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,我可是很害怕你被你们公司那群家伙拐走耶。」 「你想太多了。」这时她拉住我的领子,吻住我的唇,「这是你刚才偷袭我的回礼,醋坛子先生。」 「真是,居然被你反将一军了。」我搔搔头笑着,「欸,我可以说第三个命令吗?」 「悉听尊便。」 「今晚…就让我尽情吻你。」说完我再度吻上她。 「讨厌的家伙。」 「却也是你最Ai的人。」 我不讨厌你,因为跟你决斗很有趣。 我很喜欢你,因为跟你在一起很快乐。 无论你是否讨厌我都无所谓,我只想在你身边x1引你的注意,谁叫你是我所Ai上的人。 【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