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
为我的长相、我的外表,和我站在一起时其他男人羡慕或嫉妒的目光;他爱我是因为我能满足他的虚荣。” “而当这一切不复存在,他也就不爱我了,会同意跟我离婚。” “即便如此,离婚后的他也不会和你结婚。” “除非你是我的救命恩人。” “……救命恩人?” “对,”郎悦轻轻点头,“某天我正午睡,阿姨正好出去买东西,家里只有我一个人。卧室里某个电器突然起火,待我醒来时门框窗户已经变形,没办法打开,这时多亏来家里拿资料的金小姐看见浓烟及时报警,我才捡回一条命。” “不幸的是,我的脸被火烧得不成样子,再也不适合出现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了;和我离婚,然后和身为救命恩人的你结婚是夏军华唯一的选择。” “您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?” 金雪茜听完倒吸了一口凉气。 “我要是选择不报警呢?” “那我只能等死了。”郎悦语气里满是无所谓。 “但我得提醒你,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。如果我死了,夏军华大概不会再碰任何一个女人,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看。” “你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 “因为我不爱他,”郎悦淡淡道,“和不爱的人一起生活是种折磨。” “那你儿子呢?你不在乎他吗?” 郎悦表情紧张了一秒钟,随后立刻恢复淡漠常态:“在乎,但他会理解我的。” 金雪茜感觉自己面前坐了一位伪装成天使的恶魔。她仔细想了想,郎悦的计划对她来说没有任何风险点。 只要她等到消防员来了之后再进屋就不会留下证据,郎悦没办法把火灾嫁祸到她头上。 “最后一个问题,为什么这么肯定夏军华会跟我结婚?” 郎悦微微一笑:“因为他始终需要一个女人满足虚荣心,而你又是我的救命恩人,看重面子的他一定会娶你。” 后来火灾如预计那般发生了,不过郎悦失去的不仅仅是容貌,还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嗓音。 “郎百灵”成为无法企及的过去,永远活在人们的回忆之中。 金雪茜一度以为失去声音的郎悦会反悔、中断和她的交易;毕竟所有人都知道,郎悦的嗓子比脸蛋更金贵,如果只是为了离婚那她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。 然而失去一切的郎悦最终还是选择离开夏军华,金雪茜也得偿所愿嫁给了朝思暮想的男人。 可结了婚又能怎样呢? 最开始金雪茜还天真地以为自己能完完全全取代郎悦,成为夏军华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,没过多久她就死心了。 “小悦后背这位置也有一颗痣。” 金雪茜永远记得夏军华说这句话时的音调语气,以及话音落下留在她后背处的亲吻。 这枚亲吻guntang炽热,带着能把人灼伤的温度——这是她抬头仰望郎悦时所需跨越的高度。 对郎悦的敬畏逐渐转变为裹挟恐惧的怨恨,一个连命都不在乎的疯女人会对夏语轩做什么金雪茜不敢去想。 也许郎悦的计划从未结束,让她痛不欲生才是郎悦的真实目的;也许夏军华也参与其中,因为这个男人只把她当成拙劣的仿制品。 这是这对夫妻对她罔顾人伦的惩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