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ory19担心她?怎麽可能!
了气。 是没错,你的确讨厌人类。 …怎麽感觉伯绅这句话不是认同,而是调侃。 以前就算有人类在你面前有难,你还可以视若无睹,除了…菲妮洛小姐。 最後五个字,伯绅没有说出口,不是不敢说,只是那个人的名字,对允斯来说是b杀了他还伤的痛。 那是我心情好,谁知道那蠢nV人运气这麽好,每每都遇到我,那次帮她,我还用脏了手,麻烦Si了。转开与伯绅的视线,口气不削,一脸嫌弃。 两次都差点被W辱,这哪里叫运气好,要不是恰巧遇到允斯,那可能安然无事。 允斯的回答,听得伯绅无奈的摇摇头不想吐嘈他。 第一次明明才在商店街口下马车,因为他们的视力异常好,所以才看得到诺雅被带走,允斯不顾会不会被看到,直接使用能力赶了过去,那还好他们速度够快,以人类的眼睛跟注意力不足,只会觉得是一阵强风,不然早就被发现他们的不同。 对付一般人,允斯从来不削自己动手,那次居然为了诺雅杀了那个流氓,这如果说没猫腻,谁信呀。 是。故意拉长音,低头轻笑一声。 你笑什麽?有些恼羞的将桌上的杯子掷向伯绅。 轻松接下之後,鞠了躬我去帮你准备血饮。退出房间。 他跟那个蠢nV人也不过才见三次面,而且还是人类。 对允斯来说人类不过就是他的食物,是一种弱小的生物,只要稍微用力,人类就可以轻易的Si在他手里,所以根本没有喜欢或是讨厌之说。 直到遇到菲尼洛,他才对人类有了些好感。 本来会直接猎食的他,也因为菲尼洛是人类,他学着尊重生命,改成用放血的方式取血,这样就不用担心被他咬的人类会改变,而且也不会被发现身份。 虽然有麻烦,但是至少不用杀了对方。 但是那晚,仅仅一晚,他痛恨起那些既自私又贪婪的人类,与其说他们血族是怪物,不如说,人类才是b他们更像怪物的怪物。 所以允斯结论是伯绅的论点不成立,当时他只是心情好,闲着无聊,顺手才帮那个蠢nV人的,才不是担心。 想什麽呢?小?允?斯~ 这讨人厌的说话声调,总是会让他起J皮疙瘩的叫法,允斯赶紧转头起身。 纯白的长发,松松的束在侧边,零散的发丝随意掉散,一副银sE椭圆镜框眼镜,嘴里含着一片七彩sE的叶子,一身白的大衣K子,就这样身靠着门框,双手cHax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允斯。 馆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