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第二十七章)荷鲁斯的王衔
面前,亲吻他的脚背,发誓作他永远的忠仆,就像他在太阳神的面前所发誓的那样。 见状,我跟随着内弗尔卡拉,一起拜倒在太阳之下。与此同时,在场的所有人,也纷纷跟着一同下跪,场面何等壮观,我能感觉到一股庄严肃穆的气氛。 宗教与王权完美的交融莫过于是,而这无疑是在君权与神权已然分立、诸神已死,唯物论盛行的现代所难以窥见的美妙光景──而我,竟身处于这可歌可泣的美妙史诗之中,扮演着要角。我不再后悔回到古代,甚至是对身上的诅咒心生感激。 一想到我的身影将会被铭刻在内弗尔卡拉还有自己的陵墓壁画之上,礼塔赫将会把有我参与的这场盛宴,以僧侣体书写在莎草纸上,归藏于神庙的金柜中,而这份永远的荣光将跨越四千四百年的时光,传递给后人,今日的我已青史留名──忆此,我便觉得此生已然无悔。 只听边上的礼塔赫低声说道:“最后一次有此神迹的记载,是美尼斯陛下刚统一上下埃及之时。 “难不成……这预示着内弗尔卡拉陛下,将为埃及缔造比美尼斯陛下更为光辉的盛世?” 空中四射的光芒褪去,神圣的气息消失无踪,拉神已回到天上,但余点点残辉在空气中闪烁。 内弗尔卡拉在我面前站起身子。我对着他伏首说道:“陛下,请宣布您登基后的第一道诰命。” 底下的民众闻言,本来才起身,又再次跪倒在地。 看到这情景我实在想笑,不愧是古代。但是如果有人还站着,这才是件坏事,因为那个人非杀不可。新王登基的第一天就见血,这很不吉利,象征日后政权将不稳定。 内弗尔卡拉手持梨形权杖,怀抱着那块从天而降的诰命石版,说道:“我的第一道诰命,便是迎娶太阳神的妻子.瓦提耶为我的第一位偏妃。 “他是第一位,也是最后一位。除了他以外,我这一生将不会再迎娶任何的偏妃,直到我回到拉神的怀抱。” 底下的民众开始sao动起来,“男妃?!” “巴比伦人尽管性好男色,却也没出过男妃子……” “在亚述,男同性恋将处以死罪。” “继索多玛与娥摩拉,下一个遭殃的都城将是孟斐斯……” 人声鼎沸,内弗尔卡拉的第一道诰命就掀起了千层浪。 他举起权杖,精壮的手臂一挥,直接把那柄权杖往祭台下投掷出去。 “呃啊……!”其中一个暗示孟斐斯可能会被天火烧掉的民众,直接被那柄厚重的权杖打倒在地,他喷了一口血在地上,里面混着三颗牙齿。说起来,古代君王的权杖本来就是兵器,法老握着的权杖就象征他的兵权。 该死!见血了。真的是一百种惹拉神不开心的方法,全都使出来了。 我赶紧朝内弗尔卡拉摇头。或许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正在行使属于他的王权,内弗尔卡拉完全没理睬我。 暴力是有用的,民众不敢说话了,只是沉默地待在那里,行他们的本份──围观。 “礼塔赫,你将复任太阳神祭司,做你该做的事。”内弗尔卡拉冷冷地说道。 “谨遵旨命。”礼塔赫低头说道。 待方尖碑的日影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