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七
,走吧。” 他握着谢承的手,柔软细腻,不像一个习武之人,也不像一个医者,娇嫩的仿佛天生就是个玩物。他的手不算小,却很窄,手指细细长长,被他宽大的手掌一握,只能露出一点淡粉色的指尖。他手上的皮肤最是粗糙,稍微用力抚摸都会在谢承身上留个印子,他总怕把他弄坏了,又想再用力一点。 手指被轻一下重一下地揉捏,不疼,被茧子磨过的地方刺刺痒痒的,谢承也微微曲起小指,在他掌心划了两下。 程肃把他攥得更紧,连声音都哑了下来,别招我了,叫花子可不和你讲道理。谢承回以挑衅的笑,主动走到前面去,顺着人潮的方向前行。 “好热闹。” 天气回暖,农忙也暂过,巴陵也是富庶之地,集市的热闹不必洛阳差。他许久没到人气这么旺盛的地方来,大街上人人都是鲜活的,笼屉里的蒸汽腾腾地汇聚成一片云,又落到灶上翻滚的水浪里去。 他走在街上,四处打量,这样的场面有些熟悉,让他想到以前去过的庙会,也是这样长长的一条街,一面连着人间烟火,一面连着青灯古佛。 佛垂眼看世间,不渡世人。 心口骤然生出刺痛,谢承掐了掐掌心,他的身体正在无可挽回地衰弱下去,从愈发密集的疼痛和呕血中就能窥见。他不愿意回万花,不想让自己这副模样出现在裴元面前,裴元一定会救他。可想到这么多年来吃过的苦,那些令人难以忍受的狼狈,他开始害怕,他不愿意再受一遍了。 突然的停留让人群出现了一瞬间的停滞,程肃发觉他的异常,觉得谢承脸色不大好看,握住他的手,依旧是冷的。 “去那边看看,好多人。” 谢承若无其事地抬了抬下巴,好像他的停顿只是被热闹吸引了注意,知他有意遮掩,程肃也当做没有发现。他一路又买了许多小食,大多是些乡野之物,粗糙简陋,每个尝过一口就递到一旁,都进了程肃的肚子。 他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,他做过一段时间真正的乞丐,地上滚过的东西都能往嘴里放,很长时间吃顿饱饭都是很大的奢望。他流浪到君山,跟着老乞丐生活,直到被丐帮的弟子带回去。如今他什么都不缺,也成了一个百姓口中的大侠,但已经很久没有什么事让他觉得满足。 明明以前只是一口热饭就能被填满,再后来要美酒,要美人,还想要更多。 他紧紧盯着谢承的后颈,乌黑的长发和领口处的一点缝隙,能看到牛乳似的一点皮肤,随着低头的动作露出来的红色吻痕。 那是他留下的。 在大街上也能生出躁动,他呼出一口浊气,解下腰间的酒葫芦喝了一大口。手指被硌了一下,是那颗不该出现在此处的珍珠。络子被溢出的酒水打湿,珍珠随着他磕磕碰碰风吹日晒,早不复当日光泽,沾了水也显出几分莹润来。 他摇了摇头,决定不再去想这些没有结果的事情,转而去握谢承的手。 从小养在高门大户里的小少爷,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看世间万物,就将自己封在高墙之内,连斗鸡走犬都没有见过几回。 赌博总是让人兴奋,年初的时候他在长安街上用珍珠押花签,如今在街头看人斗蛐蛐,散碎的银角铜钱,哗啦啦地丢到铜盘里去。两边人在大声吆喝,他也探着头去看,人多,得用手压着襟口,才不至被人挤歪了披风。 他押了几回,有输有赢,看到紧张的时候会紧紧抓着程肃的手,一叠声地喊他,怎么办怎么办,哎呀,又输了。 程肃只在他旁边笑,在下一局的时候出谋划策,果然这一场赢了,谢承又缠着他讲,怎么看头,看腿,听声,他点点头,去押下一场,这回赢了,转过来笑的很快活。 “累不累,去歇一会?” 谢承略微出了点汗,脸上颜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