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:真正的罪人(一)
01 在叙述我接下来说经历的宛若地狱的景象之前,我必须要在这里向所有有幸看到这段话的人申明一件事。这是一件即使不申明也已经有人明白,申明了则会让少部分尚不了解真相,产生错误观点的人清楚、清醒、醒悟过来的事。我非得把这件事说出来不可。 那就是, 我是错误的。 我的选择是错误的, 我的方法是错误的, 我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。 紫荆警告过我,不要轻举妄动,只要待在原地就好。她说的话才是正确的,正确到挑不出毛病的程度。她说过只要待在原地就能够得救,我要是做多余的事情只会给她添乱。 然而我却轻举妄动——不,别说是轻举妄动了,我的做法根本是横冲直撞了。 如果我的目的是得救的话,我的做法简直是错得离谱——正如紫荆母亲说的那样,不仅是对紫荆的不尊重,而且错得离谱。 一向自吹自擂「只做正确事情」的叶馨园,毫无疑问正在做着被她所不齿的「错误事情」。 即使如此她也要做, 即使如此我也不得不去做。 不能因为它是错误的事情就不去做了。 不能因为那是正确的事情就去做。 紫荆的母亲认为我的情况只是一次偶然,是一次特例;紫荆本人则声称我和这件事毫无g系,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老实待在原地等她救援;学妹则以一贯的暧昧不明混淆视听的戏言折腾我的大脑神经。 ——真的是这样吗? 事情真的像她们说的那样,如此简单,又如此单纯。 彷佛——我是个纯粹的受害者一样, 彷佛——我从来没有站过加害者位置一样。 事情不是那样的,在拨通李少辉电话之前,一直都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对我诉说着。所以,我才拨通了李少辉的电话,所以,我才想找到对自己而言的答案,所以,我才下定决心做错误的事情,所以——我才翻开了日记本。 之所以说出这些事,并不是想告诉大家我後悔了,也不是想博取同情来让自己的错误变成正确。我的本意刚好与这些相反,完全是南辕北辙。 正如开头说的那样—— 我做的是绝对错误的事情, 但同时是不得不去做的事情, 所以我无论遇到了什麽事情,都是咎由自取。 咎由自取, 自作自受, 自食其果, 哪怕尝到了苦瓜的果实,也得打碎牙齿封住嘴唇咽下去。 02 那麽,我遭遇的事情,该从何处说起b较好。 我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——至少我是这样看待自己的。可伶牙俐齿不代表会说故事,尤其是说出能让别人也能理解的故事。老实说,我的伶牙俐齿并不能证明我有说故事的才能。 既然是故事,那就先从奠定感情基调开始。 用草率的,直白的方式来说:接下来的事情,其实是犯罪者观看自己的犯罪录像,观看证明自己犯下大罪的证据。 再说一下前情提要。 第一次醒来时,是镜面对称的玄关。第二次醒来时,是布满人偶的教室。第三次醒来时,是没有尽头的走廊。 光是这样举例,很难看出三者有什麽联系——然而,现在的我却能断定,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点,共通X。也就是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