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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拨通了张炜的手机,可他却似乎不太乐意我们去他的家,在我的一再要求下,才约我们星期天上午九点去。短短的几天等待,我觉得分外的漫长。 星期天,我一改往日睡懒觉的习惯,起了个大早,我穿上我最喜欢的浅紫毛衣,系上啡色的丝巾,在镜子前照了又照,觉得自己唇红齿白很有女人味,才跨上小坤包,和事先约好的同单位的小施一起来到张炜家。 他家住在郊外,一个蛮偏僻的地方。进入他的家,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,不大的两室一厅,看起来很简陋,除了一台二十九寸的彩电和一台普通的VCD外,家里几乎是家徒四壁,他的儿子约莫十岁左右,在桌子前做着作业,他系着花围裙正在晾一大盆的衣服,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女人坐在轮椅上,眉目清秀,在阳台上看着他晾衣服,阳光照在她的脸上使她看起来有一种宁静柔和的光辉。 他的妻子招呼我们坐下,他的儿子娴熟地为我们倒茶,我们刚刚坐下来,他的呼机却响了,他回了个电话抱歉地对我们说城郊出了点事他得去看看,他妻子温柔地点了下头,他临走时摸了下妻子的手,很快地下了楼。我们开始和他的妻子交谈起来,我们这才知道,他们夫妻是青梅竹马,她本来在新华书店当售货员,他虽然工作繁忙,但他们夫妻恩爱,儿子可爱,但三年前一个雨天她去接儿子的时候不幸出了车祸,那辆该死的卡车碾断了她的一条腿也差点碾断她的命,她在无奈中渐渐半身瘫痪,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寻死觅活地要跟他离婚,但他怎么也不答应,除了工作,他的时间都化在照顾她和儿子身上。说起这些的时候,她的泪水止不住地流,我和小施你看我我看你,禁不住地热泪横流。 出了他的家们,我知道,这个乐观坚强、善良优秀的男人就象被风吹过的种子注定在我的心田里生下了根。 后来,我和张炜的接触变得频繁,渐渐地,我们都已把对方视为异性知己。 我们单位的这个活动也因为我的全力以赴获得很大的成功,单位的同事都说这样一个热爱生活、热情重义的英雄是令人敬重的,为此我也受到了领导的表扬。 此后不久,科室搞聚餐,我们特意邀请了张炜,席间,推杯换盏,我们频频向他敬酒,他也不推辞,一杯又一杯,豪爽得就象东北土坑上喝酒的汉子,红着脸也不多话,两个酒涡在灯光下不停地跳动着,这一刻,我看着眼前这个好男人,心里是满满的感动,茫茫人海,人心浮躁,男人女人都在形形色色的欲望里挣扎,而他却以博大的胸怀善待残疾的妻子,以饱满的热情对待繁忙的工作,并且是那么的出色,我忽然明白这个男人才是我一生都在找寻的人! 糊思乱想间,大家都要散席了,看着他摇晃着和我们科长握手道别,我不禁担忧起来,正好科长对我说“小陈,你去过张队长家,你送送他,他喝了不少酒。” 我想这个机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。 在坐着的士离他家约还有一里多路时,我问他:“要不要下去走一段路?这样也许你会舒服一点。”他听话地点了点头。 四月夜晚的风凉凉地吹在身上,我却分明感到了一种暖暖的温馨。我们似乎说好了似的一起走进了路边的林荫里,我的心竟如初恋的少女般恍惚,四周是那样的静,我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重重的酒味,他一不小心踩着了一颗石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