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五章 朋友
不纯,石头呀钻都没有光秃秃,肯定是廉价的。还怪土的名字老大一个刻在外面,Cartier,娘唧唧的名字估计是女朋友的,女朋友的戒指也能随便丢,渣男,妥妥的渣男。 可毕竟是仅剩的东西,凌凄还是擦了擦揣进了衣兜里。 次日凌凄如常找便利店吃晚饭加过夜,当他掏出现金结账时店员拒收。 “不收现金违法。”凌凄说。 店员啧了一声定睛一瞧随即兴奋地凑上去说:“怎么是你?” 店员竟是前一日那抢车贼,他叫杜蒙,但凌凄认不出,瞪着大眼睛往后退,下意识就扭身要跑,被杜蒙一手捞住手臂扯回,“别走,我还得谢谢你呢。” “谢?” “谢谢你的车,救了我一命。” 杜蒙前一日心血来潮大半夜涮rou,这位离家出走的小少爷大手大脚惯了,吃到一半才想起口袋空空,鬼祟想跑,刚溜出大门就被追上来的壮汉摁在地上胖揍。往日里没挨过欺负也没怎么打过架,杜蒙慌得见缝就逃,而他那一桌于小镇餐馆来说过于奢侈,店家也是万万不能放过,拎起木棒就追。 吓得屁滚尿流,也忘记了自己身上随便摘一件就能抵这一顿饭,但偏偏在想到抢车的一刹那却想起脱下刚买的戒指。也许是红灯下拉长的颈线如精湛雕琢,又或许是那双眼流露的余光过于温柔,脑子一抽,竟觉得那一刻灰头土脸的人美得不可方物,便不能白拿她的东西。 两只花脸猫相见,凌凄只想要回自己的东西,掏出戒指往台面一丢,说:“把车还我。” 杜蒙不以为然,回道:“那破车我扔了,你不要戒指那……给你这表成吗?” 凌凄不懂戒指,但一看那表,再不懂也知道至少能买好几辆二手破自行车,但是对于躲藏的人来说这都很难变现,更何况车上有更重要的东西。 “你扔哪儿了?”凌凄问道。 杜蒙头一回碰上有人看不上他的钱,不忿道:“这是江诗丹顿,你不懂吧?这个你随便卖卖也得有六位数……” 不等他趾高气昂地抒发优越感,凌凄急切追问:“到底扔哪儿了?” “我不记得了,清水河边吧,桥附近……” 凌凄听罢转身跑走,杜蒙愣了好半天,莫名锁上店门也跟了出去。 车早就不知去向,杜蒙只知道是要找书却也不清楚是什么书,傻乎乎地跟在凌凄后面一直晃到天蒙蒙亮,捡回散落在浅滩的几本旧书。 确切来说是凌凄在二手书摊淘到的绝版书,甚至是盗印书,总的来说就是在别处买不到的,十元三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