败露?二
“老板?”周严对这个盯着电脑一小时一动不动的人询问到。 老板最近很奇怪,总是心不在焉,总是盯着手机或电脑一动不动,就像现在这样。公司运营正常没出岔子,是哪出问题了呢?周严百思不得其解。 陆沉没有应答,只是继续看着屏幕上女孩的照片。 不过是十三岁的女孩。 “你喜欢的是十三岁的我不是现在的我,对吧?”女孩临走前的话不断萦绕在陆沉耳畔。 说实在的,陆沉也搞不清自己,或许两者都喜欢,或许两者都不喜欢,或许自己根本不该与女孩相认再恋爱,自己只配远远望着女孩,没资格参与女孩的生活,或许自己真的不具备爱人的能力。 如果能克制泛滥的爱意,结果会不会不同? 陆沉想着,攥紧拳头。 何以为爱? 爱虚无缥缈却又有迹可循。 爱是晨间温热的吻,是黄昏牵起的手,是夜晚贴紧的心,是凌晨相依的身,是熬夜改报告时的热牛奶,是批文件时按在肩上的手,是互剥伤口时的抚慰,是首选,是唯一,是至死不渝。 如此便为爱吗? 那他爱小姑娘,爱现在的小姑娘。 小姑娘说的没错,他喜欢十三岁的她,但他爱现在的她。 喜欢是少年的悸动,爱是成年人的选择。 确切地说,他从十六岁喜欢她,爱她到现在。 捋清楚了。 陆沉长出一口气,翻出手机,输入那串熟记于心的数字,在按下去的瞬间停下。 小姑娘还愿意见他吗? 小姑娘提分手后便再没有联系过自己,自己发的消息也不回,自己这样贸然的打过去会打扰到小姑娘的吧。 陆沉犹豫着,摇摆不定。 罢了,罢了。 陆沉无奈的摇摇头,放下手机。 “周严” “老板我在” “去买些槐花蜜吧” “好的老板” 老板向来不喜甜,最近可谓是性情大变,周严想。 我和陆沉分手了,原由是陆沉喜欢的不是我,陆沉喜欢的是十三岁的我,这理由说出来都可笑,要不是情人节那天发生的事,让我彻底醒悟,不然,不知道要被蒙在鼓里多久。 一周前,情人节。 照片的事我并未放在心上,一张照片而已能代表什么?代表陆沉从十六岁就开始喜欢我了?是这样最好,不是也无妨,我不爱翻旧账,正所谓“往事暗沉不可追,来日之路光明灿烂”把握当下才是关键。 我相对来说比较看的开,除了有时候会钻牛角尖,其它我一切正常。 忙完后到达私人餐厅已是晚上十一点左右。 陆沉像往常一样笑眯眯的,这是生日过后我俩的首次见面。 生日闹得矛盾未被正式解决,只是彼此太忙被淡淡遗忘。所有未被解决的小矛盾都会化作大矛盾的导火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