楔子-丧家犬(mob轮煎)
海城前任龙头咽气的那个昏昏深夜里,不能合眼的人数不胜数,偏偏没有一个孝子贤孙。而真正该跪在床前当孝子的那一个,甚至懒得看人如何打理遗体,闲闲地倚在墙上,点了一支烟,更不会有眼泪。房间里人来人往,默契地在他周围空出一片距离,林霭冷冽而警惕的目光不时扫视大半圈,边侧过头,低声同身边的阿初商讨下一步的计划。 阿初是他早些年捡来的亲信,彼时林霭从港口路过,看见阴影里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,招招手叫他过来,与此同时远处天空上炸开新年的烟花——一年伊始,他收留了那个孩子,叫他阿初。后来办身份证明,应当有名有姓,林霭随口咬定姓林,算是他弟弟。不过他们从不曾兄弟相称,也没人把这随口的一句当真,落在旁人眼里,阿初只不过是他爪牙走狗;后来,阿初分化成一个Omega,知情人多了,渐渐就都知道,这也是他捡来的小情人。 没有人否认,但看在有心人眼里,这身份似乎也值得怀疑:他们亲密,却不过分;阿初忠诚,但恭敬有限。譬如此时,一言不合,两人竟能在这样的关头争执起来。别人听不清内容,却注意到提高的语调,忍不住侧目,再被林霭的目光逼退,依稀还能听见,竟然是林霭先让步。他看看阿初,又看看时间,叹口气:“算了,先不说这个,人都要来了,我们出去。” 死讯是瞒不住的,整个黑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都盯着那个位置。至于这个似乎理当承继其父权势和地位的年轻人,毕竟才只有二十岁。乳臭未干,在即将到来的风波面前,几乎已经是个死人。可林霭像是还不知道形势之严峻,拉着他的小情人往外走,路上又重新提起先前的争端。阿初固执,即使对他,也不肯让步,说着说着,激得林霭又动了气。 在大堂中央的那扇木屏风正后方,两个人影顿住,当着众多窥探的视线,林霭蓦然转身,扬手甩了一个耳光,声音也提高了不少,这回彻底顾不上克制,足够所有人听见:“我是不是宠得你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?你若连我的话也不听,就滚出去,滚远些,别在我面前碍眼。” 来客在暗中交换几个眼神:到底是年轻气盛,这样的境况下,还有闲心发落一个玩物。也是好事,这里刀枪无眼,一会儿难免误伤。那毕竟是个漂亮的Omega,死了可惜;只是不知道,这赶出门的小东西有幸不必在这里陪葬,将来又要花落谁家。但不要紧,海城不过就这么大,他从这里出去,换个主人,或者流落到哪里,将来总有机会遇上。 漂亮的Omega从人丛中跑出去,如同冲出笼门的金丝雀。没有人拦他,他一口气奔到外面,劈头被暴雨淋了个透彻。阿初漫无目的地在雨里走,边走边想,林霭从来没有这样打过他,何况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话说得毫不留情,这也罢了,居然连眼里都是冷的。 林霭脾气不好,但从前都不生他的气,怎么会这就不要他;可他既然从来都不因小事置气,难得一次翻脸,又显得这一次就是认真的,没有挽回余地。 阿初失魂落魄,什么都顾不上,雨水淋在眼睫上,响在耳朵边。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