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她锁在身边
在起雾玻璃上的“Iloveyou”。 原来也是戏言吗? 张书珩觉得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。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,初遇发消息问他的志愿。 张书珩看着屏幕,最终还是没出息地把志愿改到了和她同一个城市。 明明都打算戒断了,明明发誓不再犯贱,可还是忍不住想离她近一点。 大学四年,张书珩强迫自己脱胎换骨。 他开始尝试社交,竞选学生会,坚持晨跑健身。他b着自己从那个胆小懦弱的壳子里走出来,不再做那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结巴。 他以为这样就能忘掉她,或者……变成一个如果不被Ai、至少不会被嘲笑的人。 大二那年,他听说初遇谈恋Ai了。 张书珩觉得自己应该心如止水,毕竟他从来都不是她的谁。 但他还是像个变态一样去了她的学校。 他看到了那个叫邵至恺的男生。 那张耀武扬威的脸让他没来由地生厌。 更让他理智崩断的是,他看到一个不是初遇的nV生,正亲热地挽着邵至恺。 那一刻,所有的克制都喂了狗。 他冲上去,像头疯狮子一样狠狠揍了邵至恺一顿,拳拳到r0U,直到对方求饶,然后趁着保安来之前跑了。 事后回想起来,张书珩觉得自己疯了。 但他并不后悔。 他甚至有点隐秘的光荣。 因为他终于有勇气为了她挥拳头了,哪怕是以这种见不得光的方式。 心理医生曾建议他:“如果你实在忘不掉一个人,可以试着朝着她希望的样子去努力。” 张书珩恍然大悟。 初遇喜欢什么样的? 自信的、强大的、受欢迎的,像那个邵至恺一样油头粉面的。 于是,他开始“假扮”那个理想中的自己。 每当他感到彷徨、退缩的时候,他就会想:如果是初遇喜欢的男人,这时候会怎么做? 慢慢地,他真的变了。 他变成了别人眼中年轻有为的张总,变成了那个沉稳、冷峻、无坚不摧的商界新贵。 但他自己知道,这层坚y光鲜的西装下,依然藏着那个渴望被她Ai着的、自卑的胆小鬼。 直到有一天,他在一次商业酒会上再次听到了她的名字。 听说她最近过得不好,听说她黑料缠身,听说她缺钱。 张书珩看着洗手间镜子里那个西装革履的自己,突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。 既然正常的追求可能会被拒绝,既然她只把自己当朋友…… 那不如,就用“交易”的方式,把她锁在身边吧。 用她现在最需要的金钱。 哪怕只是假的,哪怕只是“合作”。 只要能再见她一面,只要能再拥有她,哪怕只有一天。 他也甘之如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