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
……”他欲言又止,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两嘴自己怎么从大马路上捡个这样的回家,但是已经捡回来了又没辙,只好蹲在那里想办法。 “怎么不赶我走?我就是个拖油瓶。”慕悦听见外面的声音都消失了,这本该是他外出打工的时间。她听mama说,这些上工的农民工赚不少的,一天两三百。而他们明明赚这么多,找鸡的时候还要讨价还价,真不像个男人。 “你懂个啥。就你,黑户,去警察局都找不到你妈在哪儿?还有那些所谓的福利机构……你都十四了懂不懂,有手有脚四肢健全,他们基金里的那点钱是给小娃娃的,能让你凑上热闹?除了拐子,没人会要你这种养不熟的小孩儿。当然你要是想乞讨也行,睡马路,睡大街上,看你能撑个几天。” “我虽然是个粗人,懂得不多,没什么学问。可我十年前是见过睡马路的那种流浪的女的,说得好听点沿街乞讨,说得难听就是白给其他流浪汉cao。谁会把你往家里领啊,指不定一身病,然后白天送了衣服,晚上就给人家扒光了,清晨大爷逛公园呢,就看你睡在绿化带上。更要命的是,人家那肚子就没歇过,生了一个又一个。”他冷笑了两声,觉得这家伙异想天开。 “切……把你丢了不如卖去窑子,到时候你有衣服穿有饭吃,老子有钱赚。”是该他说的话,听起来无情无义的。但又不是他该说的话,太苦口婆心。如果是萍水相逢、分道扬镳的关系,他们到这里就该断。 也许是第六感吧,慕悦觉得昨天都给他瞧过逼,算付了定金,他没理由赶自己走。 多少得要完第一次。 毕竟在他这种人眼里,没破处的姑娘最值钱。 “那你还要带我去么?”她安安静静地问,“我争取表现好点,不给你丢人。” 去,怎么不去,一家不收就多问几家,总不能要她废了。周野皱着眉看了她两眼,将铁盒子里的宝贝都掏出来,才摸到放在最下面的一对金耳坠,“这个你拿着,不放心就去买个那种内裤揣身上。” 是他已经去世十多年的母亲留给他找媳妇的首饰,不值几个钱,克数很轻,最多十几,纯度还低,但就是看起来金光灿灿的。 男人望了眼她的耳朵,有耳洞了,空的,叮嘱,“天也不知道我俩的缘分到哪一天。要是哪天我没看住了,把你弄丢了找不回来,你就拿着这东西去换口饭吃……再找个别的男人。” “讨老婆用的?”她又不笨,心里清楚单身男人身上会带金首饰只能是这一种可能。 “你管那么多,给你你就收下。”他不耐烦,推了下她的手,要她装起来。 她也听话,用衣服把金针擦干净后,摸着耳洞把它们塞了进去,“周野,你有身份证吧。号码背出来给我听听,万一哪天走丢了,我能问警察局找回来。” 男人哼了一声,骂道,“被拐了还要回来赖上我,我上辈子又不是欠你的。” 慕悦笑他说话不诚心,等着他顺着台阶自己走下来。 “周野,周公的周,野外的野。身份证号是4451001831125XXXX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