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:还是得心地善良些好
晚上,我直接留在庭誉家过夜。现在我已经得到了宿管老师=学校的许可,可以在外留宿。 早上,我回到学校上完上午和下午的课后,欧阳庆的一个电话,又把我给叫走了。一见面,他就给了我一堆厚厚的档案,里面都是各种未解的悬案,从十几年前到近几年的都有,案件类型五花八门。 “秋远,你看看这些案子,能破多少就破多少。这些都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悬案,哪怕你能解决一个,也是相当了不起的!”欧阳庆拍着我的肩膀,鼓励我说。 我无言以对,看着眼前这一大堆档案,虽然有种被布置了很多任务的感觉,但我还是接受了。 因为这些都是悬案,所以欧阳庆并没有给我设定期限,他还告诉我说,如果需要协助,只要跟我的搭档庭誉说一声就行,他会帮我处理好的。 在仔细翻阅了所有案件之后,我决定从最近的案件开始调查,选择的第一件案子名为“梦境杀人”。 案件发生在两年前,主角是名叫唐荃的蛋糕店服务员,女性,当时二十五岁,单身,居住在荣兴路八号XX公寓。案发当晚,唐荃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,她梦见自己杀死了一个陌生人。由于梦境异常逼真,她醒来后立即报了警,并详细描述了梦中的杀人过程。警方最初并未将这个荒诞的报案放在心上。 然而,次日中午,公园内发现了一具尸体,警方迅速介入调查。令人震惊的是,这具尸体的死因和相貌竟与唐荃梦境中描述的完全一致。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警觉,他们迅速将唐荃列为重要嫌疑人进行调查。 可调查结果却令人费解。死者的死亡时间与唐荃的作案时间并不吻合,因为在那段时间里,唐荃正与朋友们在闺蜜家中聚会,有着明确的不在场证明。此外,警方在死者身上和凶器上均未发现唐荃的痕迹。她与死者唯一的交集——死者曾在她工作的蛋糕店里购买过蛋糕,两人还曾发生过口角。但这点证据并不足以将唐荃定罪。 警方一时陷入了困境,然而更离奇的是,“梦境杀人”的事件并未就此结束。一个月后,唐荃再次报案称自己在梦中杀了人。鉴于之前的经历,警方立即根据她的描述展开调查,找到了受害者。可当警方赶到时,受害者还活得好好的。但却在警方离开后不久,警方就接到了受害者家属的报警电话,称受害者在盥洗台里溺水身亡,其死法与唐荃的描述完全吻合。这次,唐荃同样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,她报案时正在家中,从警方接到电话后到离开了受害者家这段时间里,她不可能这么迅速完成作案。何况,案发时受害者家中还有其他人在场,当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家属,并未察觉到任何异常。要不是受害者的小儿子急着上厕所,喊了受害者没得到回应,家属也不会因此发现受害者已经身亡。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,唐荃又陆续报案两次,每次都详细描述了她在梦中杀人的过程。尽管她的描述与尸检报告和案发现场的情况完全一致,但由于她每次都拥有无法作案的证明,警方始终无法将她定为凶手。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,这四起案件最终都被列为了悬案,并被命名为《梦境杀人》的系列档案。 了解完这个档案后,我和庭誉就立刻重新调查。我们先去了四个案发现场,原本我打算直接把受害者的鬼魂召来,问他们凶手是谁,但没想到,这四个受害者的鬼魂被召唤后,他们都说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。 “凶手?我没看到啊。” “我好像看到了,但是记不得了。” “我只记得有只手很冷,一直掐着我的后颈,把我往水里按,但凶手是谁,我真的没看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