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我不要钱要你
事,抓我干嘛?哎呀,我不和你磨叽了,去公关部报到了。”苏谙睿还故意在闵莉莎面前妖冶地扭了一下圆润的屁股,以示他很轻松,根本没有做什么惊险盗窃孤本之类的事情。 《山草》孤本被盗,苏谙睿嫌疑最大,他为什么要冒险盗走父亲的书籍,联想之前种种事件,闵莉莎暗暗的不安。 苏谙睿走出闵莉莎办公室,脑子里都是那本《山草》。那晚他本来是去秦志军书房里找金剑,无意中看到一本古书,好奇之下,翻开《山草》,第一页是一张七斗星图,与丢失金钥匙柄上的七斗星图一模一样,这让他心生疑虑,所以顺走了这本书。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巧合,还是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 再说,秦志军偷拿了金钥匙之后,也是心思重重的。 那天秦志军看到金钥匙的第一眼,就认出到这金钥匙正是他和祁朗苦寻了二十年的金钥匙,钥匙柄上七颗蓝宝珠光闪烁,图似七斗星,玲珑精巧。 消失了二十多年的蓝宝金钥匙终于出现了! 秦志军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 可钥匙就在自己手里捏着,千真万确,就是那把秦、祁、苏三家争夺的蓝宝金钥匙。 这件事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,包括祁朗! 只是这把金钥匙的突然出现意味的是什么呢? 秦志军背脊冒着丝丝冷汗,内心不免惶恐不安。 ——闵莉莎手里怎么会有这钥匙? 她那天说是捡来的,肯定没说真话。 闵莉莎是一个简单的孩子,不善于说假话,秦志军一眼就看出闵莉莎隐藏了金钥匙来源的真相。 不过,秦志军决定暂时不去逼闵莉莎说出事情真相,事关重大,一定不能贸然行事,得等待时机,再去查找事情背后的真相,不然可能引来大乱。 秦志军捏着金钥匙在灯下细看,七颗蓝宝石在灯下熠熠光耀,刺人眼目,让秦志军一阵炫目,——现在这把蓝宝钥匙找到了,保险箱在哪里? 据说是在一家外国银行,是哪一家却无从所知,秦志军微微咬唇,思虑良久,把金钥匙藏进了密码柜里。 “猎风,进来。” 守在门边的男子推门进入:“老板。” 秦志军给猎风一张纸条:“按照这个地址,去查一下,有什么情况回来报告我。” “是,老板。” 猎风按照地址来到东环路,是一家大的私人医院——民臣中医院。 猎风在医院里转溜一圈出来,迎头碰上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孩。 “猎风,你怎么在这里?” 猎风一愣,面前的女孩竟是自家小姐闵莉莎。 “小姐,我昨日感冒了,来医院看看。” 猎风眼光有些闪避。 闵莉莎上下看了猎风一遍,怎么看猎风也不像感冒的样子,没有感冒却来到医院谎称感冒? “小姐,我先走了。”猎风被闵莉莎盯得不自在了,急于离开。 “去吧。”看着猎风的背影,闵莉莎暗想,好像哪里不对? “莉莎小姐。” 背后有人叫闵莉莎。 闵莉莎回头,脸立即生不快:“苏谙睿,你怎么阴魂不散的跟踪我?” 苏谙睿咧嘴道:“啧啧,看你说的,这是医院,你来得,我来不得?” 闵莉莎被他噎得无话可回,气哼哼道:“好,我进一号电梯,你去别的电梯。” 苏谙睿含笑不出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