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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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彩云的滋润下,李知墨很快写完了文章的上半部分。 这日李知墨抱着一部分试读的稿纸进城给书斋投稿。 与以往不同,这回他带着彩云一起,毕竟彩云是他的娘子,而且也有夫妻之实,夫君带着娘子逛街自然天经地义。 彩云穿着李知墨买给他的那件衣裙,行走摇曳间带起一阵阵香风,娇美的容颜引得路上男男女女纷纷侧目。 而李知墨还是一身粗布麻衫,因为吃掉许多人参,再加上爱情的作用,人倒是显得比以往更加精神。 彩云虽然是男人,但身段优美,说话声音也极其柔和动听,所以经过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小姐与仆人出来闲逛。 在经过一个首饰摊的时候彩云被老板喊停下:“小姐,来看看我家发簪吧,您长得这么漂亮,我做的发簪要是能戴在您的头上,那真是我的福气啊!” 这老板溜屁拍马的功夫真是一绝,彩云就喜欢别人称赞他的美貌,而且彩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把他当成女人,这说明他比女人长得还要好看。 彩云在一堆首饰里挑挑捡捡,并没有什么符合心意的,那些红红紫紫的绢花跟黄铜发簪简直俗不可耐,要是戴在他头上,可就是他的晦气了! 正要转身离开,忽然看到角落里藏着的一支白色发簪,彩云顺手拿过来,簪头刻着祥云图案,洁白的簪身上还飘着点点绿纹。 “小姐眼光真好!这是南疆的白玉,颜色淡雅清新,刚好衬小姐您的肤色,长期佩戴在身上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哩。” 老板极力吹嘘商品,就盼彩云能够买下。 彩云瞄了一眼李知墨没有任何装饰的发髻,这簪子刚好适合他,可惜自己没有钱。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,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东西放下来。